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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新闻:重庆市发布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方案,规范BIM施工“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发布:中文网小编 浏览:2314人 分享
发布于:2020-04-16 09:56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思想,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以大数据智能化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重庆市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重庆市2020年“智慧工地”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思想,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以大数据智能化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20年底前,力争分类分级推进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全覆盖,有效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建筑业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建筑业由传统粗放型发展模式向信息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方向转变。

    二、建设内容

    (一)“智慧工地”分级

    “智慧工地”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1.一级“智慧工地”:应具备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资专用账户管理、BIM施工等12项元素。

    2.二级“智慧工地”:应具备人员实名制管理、视频监控、扬尘噪声监测、施工升降机安全监控、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11项元素。

    3.三级“智慧工地”:应具备人员实名制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程监理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建材质量监管、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等6项元素。

    (二)项目建设要求

    全市建筑面积2万㎡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建设三级“智慧工地”;全市建筑面积2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造价2千万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建设二级“智慧工地”;鼓励积极建设更高等级“智慧工地”,特别是积极建设一级“智慧工地”。同时,各区县应确保年底前完成《2020年15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附件1)中明确的最低目标任务。

    (三)建设技术标准

    各项目应严格按照《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附件2)进行“智慧工地”各元素建设。

    三、“智慧工地”认定

    (一)“智慧工地”申报

    即日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智慧工地”分级要求和项目实际,督促、指导辖区内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开展“智慧工地”申报工作,并及时将申报信息录入“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所有在建项目应在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录入工作,所有新开工项目应在开工前提条件审查通过后5日内完成申报录入工作。

    (二)“智慧工地”验收

    申报项目应按照“智慧工地”元素建设工期要求(附件2),限期完成“智慧工地”各元素建设,并向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开展验收,在收到项目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论录入“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

    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切实做好“智慧工地”各项元素应用、设备正常运行、数据实时在线等的后期保障工作,发挥好大数据智能化对提升项目管理效能的“大价值”。对经我委线上抽查发现或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检查上报存在后期保障不到位的项目,将撤销前期验收合格结论,并由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复验。

   (三)“智慧工地”认定

    对验收合格且后期保障到位的项目,年底可分类认定为“智慧工地”。对一级“智慧工地”或智慧管理成效突出的其他等级“智慧工地”,可认定为“智慧工地”优秀示范项目,由我委统一发文对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全市表彰,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诚信加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保障“智慧工地”建设费用。施工总包单位对“智慧工地”建设负总责,负责制定费用计划,自主选定符合条件的集成商提供“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服务,并做好各类设备、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并有效应用于现场管理。对应建设“智慧工地”而拒不建设、行动滞后的项目参建责任单位,我委将发文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对存在上传虚假数据等问题的集成商,我委将纳入黑名单。

    (二)强化区县属地统筹推进责任。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任务,作为纳入市政府督查的目标考核内容,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快马加鞭推进。对目标任务推进滞后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委将适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年底未完成目标考核任务的区县,将进行扣分。两江新区“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由两江新区建设局自行开展。

附件:

《2020年“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doc

《2020年1500个“智慧工地”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清单》.doc

BIM施工“智能化应用”技术标准

智慧应用名称

BIM施工“智能化应用”

应用简介

BIM施工“智能化应用”,是指将深化出的BIM施工阶段模型,有效应用于建筑工程场地布置及管理、施工方案与工艺模拟、施工进度管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等的智能化管控措施。

建设主体与内容

1.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BIM施工子系统的维护,接收项目传送的BIM轻量化模型与BIM施工应用相关数据,并做统计汇总及数据分析。

2.施工总包单位负责创建施工阶段BIM,将该模型进行轻量化处理后提交“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BIM施工子系统。

3.施工总包单位应基于BIM应用管理软件进行BIM施工现场的智能化应用,并将管理数据及时推送到“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部应利用BIM技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利用“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对辖区内具备BIM施工“智能化应用”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BIM软件要求

采用行业主流的BIM核心建模软件及施工应用管理软件。

施工阶段BIM要求

1.施工阶段BIM应包含建筑、结构、机电安装以及装饰装修等各专业内容,且其细度等级不得低于LOD300。

2.施工阶段BIM应当通过专家审查。

应用技术要求

1.场地布置和动态管理:运用BIM软件,根据不同建设阶段的场地布置计划,创建建筑工程场地布置模型(包括围墙与大门、场地分区、拟建物、活动板房、基坑与围护、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料场加工棚、道路、标志牌等现场实体)。

2.施工方案与工艺模拟:运用BIM软件,基于施工阶段BIM,深化复杂节点与重点、难点部位的模型,优化复杂节点与重点、难点部位施工方案,实施施工方案和工艺的可视化交底。

3.施工进度展现:运用施工阶段BIM,直观展现实际施工进度。

4.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及资料关联:运用施工阶段BIM,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合理划分检验批并匹配模型,实现过程验收资料与施工阶段BIM的有机关联。

数据传输要求

项目应将以下资料或数据,传送至“智慧工地”信息管理平台BIM施工子系统:

1. 上传轻量化的施工阶段BIM及专家审查意见。

2. 场地布置模型与漫游动画(动画应采用MP4格式,不低于1080P)。

3. 复杂节点以及重、难点施工方案的深化模型或模拟动画,以及可视化交底记录。

4. 每月更新施工阶段BIM的进度信息。

5. 验收之前上传与质量验收资料相关联的施工阶段BIM。  

建设工期要求

BIM施工“智能化应用”应自“智慧工地”申报之日起60日内建成。

其他

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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