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丹东公开征集互联网租赁人力骑行自行车运营企业的公告(2025年)
为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方便市民出行,依据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市区实际,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集互联网租赁人力骑行自行车(不含共享电动车、助力车)(以下称“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有关事项如下:
一、运营内容
2025年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引入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共在市区投放共享单车总量8000辆(其中老城区控制在6000辆、新城区控制在2000辆),实行分期分批投放,运营期限1年(以实际签署时间为准),运营范围为丹东市建成区。在企业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政策及《丹东市共享单车投放及服务管理协议书》,接受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监管,并按《丹东市市区共享单车经营服务考核办法》规范经营服务行为的前提下,每家运营企业按照备案合格数量平均分配共享单车投放额度。
二、报名条件
(一)具备保障共享单车运营和秩序管理所必备的场地、人员、设备。
(二)投放车辆具备高标准的技术要求,包括投放车辆为高精度定位车辆,应增设电子围栏设备且精度在1米以内;投放车辆具有语音播报提示功能,引导骑乘人规范有序停放车辆。
(三)具备完善的运营措施和管理制度。
(四)投放的共享单车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并能安装带企业标识的车牌(车牌号、车架号、二维码等相对应)。
(五)具备完善资金监管和用户权益保障制度。
(六)具备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并具有向政府监管平台提供信息数据的能力,满足政府数字化监管运营。
(七)保证提供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三、审核资料
(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
(三)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可不提供)
(四)提供运营管理制度、方案以及资金监管和保障的相关证明。
(五)提供运营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运维人员的情况说明。(运维人员配比不低于投放量1:200)
(六)提供中转维修场地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现场核实)
(七)投放车辆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及具备卫星定位运行服务管理功能有关的说明材料。
(八)提供与运营方案相对应的视频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电子围栏停车管理、运维车辆管理、运维人员管理等。(现场核实)
(九)提供具备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并具有向政府监管平台提供信息数据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十)承诺函(遵守相关法律政策及《丹东市共享单车投放及服务管理协议书》)。
(十一)提供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的保证书。
四、报名时间
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参加征集报名时间为七个工作日,于2025年7月31日至8月8日17时前,将要求提供的审核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后报送到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3室(联系人:陈工 电话:0415-2127906)。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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