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重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2025-06-05
重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 |||||
序号 | 执法事项名称 | 执法依据 | 行使部门 | 行使层级 | 是否划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
1 | 对排水户未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处罚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2 | 对排水户拒不接受水质、水量监测或者妨碍、阻挠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依法监督检查的处罚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3 | 对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处罚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4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5 | 对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6 | 对有关单位或个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 |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混接雨水污水管道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9 | 对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维护或者检修排水设施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 | 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1 | 对建设单位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2 | 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实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3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4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5 | 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6 | 对排水户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处罚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7 | 对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城市排水设施及其他安全区范围内实施禁止性行为的处罚 |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8 | 对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9 | 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对污泥去向等未进行记录的处罚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20 | 对排水户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排水许可的处罚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21 | 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移交有关物业资料的处罚 | 《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22 | 对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未按照规定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23 | 对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备案或者公示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24 | 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乡镇(街道)级 | 已划转 |
25 | 对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销售车位(库)的,或者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库)只售不租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26 | 对建设单位将未出售的车位(库)不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或者出租给业主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27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28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填报或者公示信息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乡镇(街道)级 | 已划转 |
29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服务合同报送备案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30 |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31 | 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或者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或者退出时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32 | 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利用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和经营等活动的,擅自设置或者允许他人设置临时摊点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33 | 对建设单位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区县级 | 已划转 |
34 |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 | 《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35 | 对物业管理企业违规委托物业业务给他人的处罚 | 《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36 | 对挪用人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 《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37 | 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 《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38 | 对单位或个人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处罚 | 《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级 | 已划转 |
39 | 对单位或个人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处罚 | 《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级 | 已划转 |
40 | 对单位或个人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 《物业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级 | 已划转 |
41 | 对工程监理企业未按要求提供工程监理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42 | 对工程监理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国家,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43 | 对未注册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处罚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44 |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造价师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45 | 对造价工程师存在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未划转 |
46 | 对建设工程计价软件的开发、应用不符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处罚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 | 已划转 |
47 | 对工程造价执业人员存在签署有高估冒算、低估少算工程造价或者虚假记载的处罚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未划转 |
48 | 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互认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49 | 对注册建筑师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50 | 对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51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 市级 | 已划转 |
52 |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53 |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资格或者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 市级 | 已划转 |
54 |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建造师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55 | 对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56 | 注册建造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继续执业的处罚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57 | 注册建造师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58 | 注册建造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未划转 |
59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不履行注册监理工程师义务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未划转 |
60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61 | 对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处罚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62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63 |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处罚 |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64 | 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 | 已划转 |
65 | 对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 | 已划转 |
66 | 对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67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 | 已划转 |
68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69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0 | 对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违反规定不备案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1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承揽业务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2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3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规定出具估价报告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4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5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存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6 | 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处罚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 | 已划转 |
77 | 对被征收人违反《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78 | 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违反《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处罚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 | 已划转 |
79 | 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开展征收评估工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处罚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 | 已划转 |
80 | 对勘察设计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1 | 对建设单位压缩合理施工图审查周期的处罚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2 | 对建设单位对审查机构提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处罚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3 | 对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的处罚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4 | 对注册审查人员在虚假审查合格书上签字的处罚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5 | 对建设单位伪造、涂改勘察、设计文件并交付使用的处罚 |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6 |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7 | 对工程勘察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建立或者落实本单位勘察质量管理制度、授权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开展勘察工作行为等行为的处罚 |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8 | 对监理单位涂改、伪造、出借、转让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处罚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89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存在恶意压低收费或者收费明显低于经营成本等行为的处罚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未划转 |
90 | 对造价咨询企业存在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等行为的处罚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91 | 对注册建筑师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92 | 对聘用单位为注册建筑师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93 | 对注册建筑师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94 | 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存在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泄漏,不保守商业秘密,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等行为的处罚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95 | 对注册建造师的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未划转 |
96 |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的处罚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97 | 对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处罚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 | 已划转 |
98 | 对个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处罚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99 | 对个人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处罚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0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未办理变更注册仍执业的处罚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1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存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2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房地产估价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3 | 对单位非法从事白蚁防治业务行为的处罚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4 | 对白蚁防治单位未建立健全白蚁防治质量保证体系,未按照规定的施工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进行防治的处罚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5 | 对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合格药物的处罚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6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7 |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白蚁预防的处罚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8 | 对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违反《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处罚 | 《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 |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市级,区县级 | 已划转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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