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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M新闻 | 应用BIM技术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山东省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印发

发布:行业新闻 浏览:21人 分享
发布于:2025-04-2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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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好房子”建设部署要求,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引导“好房子”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住宅品质,我厅根据《住宅项目规范》《高品质住宅建设标准》《好住房技术导则》相关内容,编制了《山东省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作为“好房子”建设操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好房子建设标准指引.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5日




涉及"BIM"的内容

二、以技术为支撑,推动建设方式革新传统建筑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居住需求,本《指引》倡导“四新”技术(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的集成应用,推动建造方式向工业化、智能化转型。例如,推广装配式装修技术(集成厨房、卫生间等),应用BIM技术实现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引入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数字孪生系统,优化施工精度。针对适老化与适幼化需求,提出智能化安全监测方案(如跌倒传感器、儿童风险区域报警系统),将科技深度融入居住安全。

5.1一般规定

5.1.1住宅应考虑结构安全及结构耐久性,满足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优质结构评价标准第1部分:房屋建筑工程》DB37/T5000.1的要求。

5.1.2住宅建设应采用绿色施工技术,宜采用系统集成、智能施工设备和建筑智能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

5.1.3应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对涉及质量易发问题主要防控措施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等隐蔽工程实施举牌验收,留存影像资料及电子档案,实现全过程质量可追溯。

5.1.4施工阶段应采用基于BIM设计模型进行深化设计和专业协调,并应建立施工与设计、生产、运营维护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

6.2交付使用

6.2.1全装修交付需核对材料品牌与合同附件一致性,重点检查隐蔽工18程验收记录。

6.2.2项目应推行“交房即交证”,确保房屋交付时同步办理不动产权证。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不得交付使用。

6.2.3物业承接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隐蔽工程建设数据信息的可视化模型文件、数字化房屋竣工图纸、BIM模型、运维参数、验收资料等。

6.2.4房屋交付时,宜提供BIM版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以BIM模型形式呈现房屋结构、管线布局、设备位置等,便于直观查看墙体、电路、水管走向,避免装修时误操作。

7.3智慧小区

7.3.1宜运用BIM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平台,采用“物联网+维保”服务模式,建立多维度一体化物业运维体系。物业运维阶段BIM模型中的数据信息同步更新,并对需要重点维护信息及时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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