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漳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漳州市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的通知》(闽建建〔2025〕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漳州市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外墙以及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应用领域,优先遏制增量,有效治理存量,全面提升建筑保温材料建设施工、使用管理等环节安全水平。2025年开展集中整治,2026年持续深化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
(一)严格保温材料选用
1.严格执行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规定,选用燃烧性能符合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或制品,不得选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技术产品。
2.规范材料选用。按规定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保温材料的场所或部位,应优先选择阻燃性能强、综合效果好的无机类和新型复合保温材料;其他场所或部位鼓励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设计文件中选用的保温材料,应注明规格、燃烧性能等技术指标,明确防火设计要求。鼓励因地制宜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3.加强审查把关。各地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选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审查,重点审查挤塑聚苯板(XPS)、膨胀聚苯板(EPS)、聚氨酯泡沫板等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保温系统的防火措施或构造等防火要求,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查。
(二)严格材料进场检验检测
4.严格检验核查。加强对有机保温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并按消防设计文件对其燃烧性能进行检查。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5.强化进场检验。各地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遵循“先检后用”原则,强化保温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施工人员现场取样时,必须在建设或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并留存书面及影像资料,由见证人员签字确认且制作记录。取样过程要确保随机性、代表性以及具有唯一性标识,同时做好见证取样与送检记录。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6.规范重点项目检测。针对冷库、室内冰雪场馆等重点工程项目,检测机构要到现场取样。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7.加强检测机构监管。各地要组织开展1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督促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检验检测报告或提供查询平台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三)严控施工质量安全
8.建立管控公示机制。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牵头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健全参建单位考核检查制度,强化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履约管理。在建筑物显著位置设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与责任人。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9.严格施工过程管控。规范施工作业和现场监护,加强保温材料现场安全存放管理和消防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巡查,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0.严抓验收关键环节。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建筑保温材料进场抽样检测资料应全面客观,未开展检测或资料不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验收。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1.规范小型工程监管。对涉及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含拆除工程),各地要依据当地小散工程管理办法,做好登记,加强巡查排查,强化火灾风险防范。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排查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
12.开展常态化巡查。各地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系统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全面排查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含保温砂浆)的既有建筑,纳入全省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一楼一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等。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加强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安全监管
13.加大建设过程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中的冷库施工和冰雪场馆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组织1轮全面排查,严防漏管失控。采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消防查验。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应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六)加大溯源追责力度
14.加强源头信息溯源。对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各地要督促施工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记录进场材料信息,实现材料供应企业、产品技术指标以及材料进场、取样、检测、验收等信息可追溯,严格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检测报告及时上传全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15.严格事故倒查追责。对于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问题导致的亡人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检验检测、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相关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整治期间发生保温材料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制定的十项关键措施,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一)压实主体责任
16.落实动火首要责任。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场所的动火作业安全工作。动火作业必须经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一次动火作业、一张动火作业证、一套安全技术措施”,动火作业证上必须明确动火作业风险和管控措施。
17.压实参建各方责任。管理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要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编制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巡查,督促问题立整立改。
18.加强动火人员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加强动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动火作业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应急逃生和处置能力。对未经培训上岗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二)强化现场管控
19.明确动火作业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原则上应在室外进行,并划定动火作业安全区域,非必要不在室内进行,严格执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等有关标准要求,不得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20.严控特殊场所动火。医院、养老院等场所,因特殊情况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的,以及涉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辨识评估,逐项制定安全操作、现场监护、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将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人,并使用不燃材料将动火区域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21.严查人员持证上岗。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动火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做到进场必查,其他动火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掌握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动火许可证应在动火作业区张贴公示或随身携带。
22.严格执行动火“六必须”。落实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必须符合《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作业期间应严格做到: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严格监督执法
23.严格小型工程动火监管。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规划、施工许可、验收等手续。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中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依法可不办理行政审批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包括新改扩和拆除工程),纳入小散工程,强化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计划,结合登记情况开展暗访检查,接到乡镇(街道)上报或群众举报有动火作业的小型工程未登记的,应及时组织现场核查。
24.严惩动火违规行为。对违规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动火作业、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未登记、未进行内部审批、未持证上岗、违反动火作业“六必须”等情形,依法严肃处罚。
25.强化动火警示教育。各地要重点针对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以及动火作业人员等特定群体进行警示教育,定期曝光动火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
26.鼓励举报违规行为。各地要发布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公告,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部位的显著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和社区志愿者举报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迅速部署落实,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及时将相关措施要求传达到各有关单位、企业、项目和现场一线人员,建立跟踪督导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水平。市住建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专班,统筹协调各地落实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集中整治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温材料和动火作业应纳入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形成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整治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参与度。要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舆论压力。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建筑保温材料和动火作业方面的安全隐患,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住建局工程科。
附件1
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序号 | 市住建局工作任务 | 县(区)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市住建局责任科室 |
一 | 强化保温材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 1 | 指导各地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选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作为消防安全性技术审查重点内容 | 督促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选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作为消防安全性技术审查重点内容,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消防技术审查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消防科 |
2 | 将建筑保温防火设计列入工程设计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指导各地常态化开展设计文件选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排查 | 依托安全工作平台,常态化排查房屋市政工程设计文件选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发现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科技设计科 | ||
3 | 组织开展工程设计质量“双随机”检查,将设计文件选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列入必查内容 | 按照项目属地监管原则,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工程设计质量“双随机”检查,将设计文件选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列入必查内容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科技设计科 | ||
4 | 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阶段,督促属地住建部门严把消防审验关,对于将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建筑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审验 | 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阶段,严格对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把关建筑墙面、屋面、顶棚、地面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对于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建筑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审验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消防科 | ||
二 | 严格保温材料进场检验检测 | 5 | 制定出台保温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流程 | 制定出台保温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流程,建立本辖区冷库、室内冰雪场馆等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督促检测机构现场取样 | 2025年6月底前 | 工程科市质安站 |
6 | 组织1轮质量员培训,将保温材料进场检验的规范要求及具体操作流程作为培训重点内容 | 结合日常 “双随机” 检查,重点检查保温材料进场检验检测过程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7 | 督促检测机构向社会公开承诺及检测报告,纳入检测机构信用评价 | 督促本辖区检测机构及时在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上传检验检测报告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8 | 结合市检,组织1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 | 组织开展1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9 | 每季度评估各地工作,确保在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 每季度评估各县区工作,确保在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三 | 严控保温材料施工质量安全 | 10 | 结合市检,上下半年各开展1轮保温材料施工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 结合日常 “双随机” 检查,重点检查保温材料施工质量安全,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令整改 | 2025年12月底前 | 工程科市质安站 |
11 | 将保温材料纳入安全工作平台排查要点 | 通过安全工作平台开展日常排查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安全科信息中心 | ||
12 | 应用全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登记系统,组织各地开展常态化排查 | 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通过全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登记系统,进行小散工程登记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信息中心 | ||
13 | 各地小散工程登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每月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通报 | \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 | ||
四 | 排查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 | 14 | 指导各地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本地区、本行业系统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全面开展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常态化排查,按照 “一楼一档” 建立信息档案 | 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本地区、本行业系统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制定计划,全面开展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常态化排查,按照 “一楼一档” 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全省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安全科 |
15 | 结合驻守督导,组织对既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专项督查 | 每季度对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安全科 | ||
五 | 加强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安全监管 | 16 | 组织各地开展冷库和冰雪场馆在建项目排查 | 制定本辖区冷库和冰雪场馆在建项目排查方案,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相关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市质安站 |
17 | 结合市检,上下半年各开展1轮冷库施工和冰雪场馆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 结合“双随机”检查,对采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和施工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责令立即整改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18 | 指导各地督促辖区内施工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记录进场材料信息,确保可追溯 | 督促辖区内施工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记录进场材料信息,确保可追溯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19 | 对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问题导致的亡人事故的县区和企业,列入差异化监管 | 对整治期间发生的保温材料亡人火灾事故,配合上级提级调查工作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
六 | 压实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主体责任 | 20 | 根据省厅部署,印发并抄告卫健、民政、教育等部门关于加强医院、养老院、教育培训机构等特殊场所建筑施工动火安全管理的通知 | 宣贯落实关于加强医院、养老院、教育培训机构等特殊场所建筑施工动火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动火审批管理的通知;督促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制定本场所动火作业审批制度 | 2025年4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市质安站 |
21 | 依托安全工作平台,将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纳入排查要点 | 通过安全工作平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隐患排查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安全科信息中心 | ||
22 | 转发省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动火审批管理的通知,规范3级动火审批,组织1轮专项抽查 | 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动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视情组织集中培训 | 2025年6月底前 | 工程科市质安站 | ||
七 | 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现场管控 | 23 | 开展1轮动火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专项抽查 | 开展1轮本辖区动火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全覆盖检查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市质安站 |
24 | 依托安全工作平台,根据小散工程登记情况,以及历史建筑、农村建房情况,每月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 依托安全工作平台,根据小散工程登记情况,以及历史建筑、农村建房情况,每月开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村建科名城委 | ||
25 | 转发并组织学习宣贯省厅《村民建房和集镇改造动火作业安全要点》 | 组织学习宣贯省厅《村民建房和集镇改造动火作业安全要点》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村建科 | ||
26 | 按照省厅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子系统动火作业巡查标准,指导县(区)住建部门压实各乡镇监管人员对动火作业关键节点开展巡查的主体责任 | 指导乡镇(街道)监管人员依托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子系统对照动火作业巡查标准,每月开展巡查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村建科 | ||
27 | 指导各地对涉及易燃材料、动火作业的历史建筑工程进行差异化监管;常态化开展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排查 | 对涉及易燃材料、动火作业的历史建筑工程进行差异化监管;常态化开展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排查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名城委 | ||
八 | 严格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监督执法 | 28 | 每季度收集整理全国范围内动火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下发各地 | 每季度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安全科 |
29 | 指导各地发布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公告,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部位显著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并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举报奖励政策 | 在辖区内发布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公告,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部位显著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并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宣传举报奖励政策 | 2025年6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工程科 | ||
30 | 指导各地开展动火违规行为处罚 | 对违规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动火作业、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未登记、未进行内部审批、未持证上岗、违反动火作业“六必须”等情形,依法严肃处罚 | 2025年12月底前并持续推进 | 法规科工程科 |
附件2
集中整治专班
组长:张明东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林远鹏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挺峰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林奕军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工程科科长
张晓咏 市住建局四级调研员、村建科科长
林厚恩 安全科科长
潘 靖 消防科科长
林小玉 名城委副主任
陈英信 科技设计科科长
赵志远 法规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张文键 质量站站长
陈兴宇 安全站站长
项存刚 信息中心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工程科,负责专班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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