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 2025年德宏州住房发展年度计划
2024年以来,全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适应我州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州供需匹配,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为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提供依据,引导房地产各类资金配置,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执行进度评估
(一)现状评估
1.2024年主要工作进展
房地产市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54亿元,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的21%。商品房销售面积77.04万平方米,外地购房者占比46.5%。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6713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年度监测评价排名全省第一。
住房保障。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计划改造55个小区,3742栋楼,改造面积62.64万平方米,涉及4908户居民。
住房品质。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100%(规划目标90%),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
行业管理。评定物业企业信用等级(4A级1家、3A级23家),保交房交付率89.03%。
2.规划执行进度评估
超额完成指标。绿色建筑占比实际完成100%,远超规划目标90%。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4年开工6713套,提前完成“十四五”总量目标。保交房交付率89.03%,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目标4.03个百分点。
按进度推进指标。房地产开发投资2024年完成45.54亿元,需2025年加速以实现“十四五”500亿元目标。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开工55个,剩余任务需2025年完成(规划28个)。物业管理市场化覆盖率提升至30%(规划目标50%),需进一步推进。
滞后或需加强领域。房地产去库存梁河、盈江去化周期较长,需强化差异化政策。资质等级企业数量不足(规划目标5-6家本地龙头企业),竞争力较弱。
指标分类 | 指标名称 | 现状数据 | 规划目标(“十四五”) | 进度评估 |
房地产市场指标 |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 | 45.54亿元(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21%) | 500亿元(2025年) | 需加速推进(2024年仅完成9.1%) |
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增速 | 77.04万平方米(外地购房者占比46.5%) | 年均增速10%以上 | 平稳推进(需2025年增速5%) | |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套数 | 开工6713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 总量目标完成 | 超额完成 | |
住房保障指标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量 | 开工55个(含增补41个) | 28个(2025年) | 超额完成(剩余任务需收尾) |
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完成率 | 竣工1954套(完成率100%) | 动态应改尽改 | 按进度完成 | |
住房品质指标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 | 100% | 90% | 超额完成 |
行业管理指标 | 物业管理覆盖率 | 市场化覆盖率30% | 50%(2025年) | 滞后(需加速) |
保交房 | 89.03% | 2025年9月全面“清零” | 超额完成(剩余任务需收尾) |
(二)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评估
1.房地产市场指标
保障性租赁住房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排名全省第1位,成效显著。房地产开发投资进度滞后,28个项目及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提升投资完成率。
指标名称 | 现状数据(2024年) | 规划目标(2025年) | 进度评估 |
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 | 45.54亿元(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21%) | 52亿元 | 滞后(完成率9.1%,需加速推进) |
商品房销售面积及增速 | 77.04万平方米(外地购房者占比46.5%) | 年均增速10%以上 | 按进度推进(2025年目标增速5%) |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套数 | 开工6713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 总量目标完成 | 超额完成 |
2.住房保障指标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超额完成,但需关注2025年剩余任务(7个小区)的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完成。
指标名称 | 现状数据(2024年) | 规划目标(2025年) | 进度评估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数量 | 开工55个(含增补41个) | 28个 | 超额完成(剩余任务需收尾) |
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完成率 | 竣工1954套(完成率100%) | 动态应改尽改 | 按进度完成 |
公租房分配管理覆盖率 | 未提及具体数据 | 提升运营效率 | 需补充数据 |
3.住房品质指标
绿色建筑指标远超规划目标,体现建筑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全装修住房比例需加强政策引导。
4.行业管理指标
物业管理覆盖率进度滞后,需完善市场化机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数量不足,需加大培育力度。
指标名称 | 现状数据(2024年) | 规划目标(2025年) | 进度评估 |
物业管理覆盖率 | 市场化覆盖率30% | 50% | 滞后(需加速) |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数量 | 新增资质企业13家,资质增项58家 | 培育5-6家本地龙头企业 | 滞后(竞争力不足) |
5.总结
超额完成领域。保障性租赁住房、绿色建筑、保交房等指标超额完成,体现政策执行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保交房交付率超额完成2024年度目标任务。
滞后领域。房地产开发投资进度缓慢,需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物业管理覆盖率低(30%),需完善市场化机制。
发展建议。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推动“白名单”项目落地。加大保交房处置力度,2025年如期清零。推广“城管进社区”模式,提升物业管理覆盖率。加大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扶持,培育本地龙头企业。
(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评估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表
任务领域 | 规划目标(2025年) | 2024年完成情况 | 进度评估 | 主要问题 |
房地产市场 | 1.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500亿元) | 1.完成投资45.54亿元(占“十四五”目标9.1%) | 房地产投资滞后,保障性租赁住房超额完成 | 投资进度严重滞后,仅完成规划目标的9.1%;部分区域去库存压力大 |
2.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总量目标完成 | 2.开工6713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 |||
住房保障 | 1.老旧小区改造28个 | 1.开工55个(含增补41个) | 超额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达标 | 无明显问题 |
2.农村危房改造动态应改尽改 | 2.竣工1954套(完成率100%) | |||
住房品质 | 1.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90% | 1.绿色建筑占比100% | 超额完成绿色建筑目标 | 全装修商品住房比例低 |
城市更新 | 1.完成城市更新投资17.6亿元(2025年目标) | 1.完成投资15.98亿元 | 按进度推进,但投资总量全省排名末位 | 城市更新项目支撑不足,地下管网改造仍需加强 |
行业管理 | 1.物业管理覆盖率50% | 1.市场化覆盖率30% | 物业管理和企业培育滞后 | 物业管理覆盖率低(30%);本地龙头企业培育不足 |
2.保交房9月底交付率100% | 2.交付率89.03% | |||
3.培育5-6家本地龙头企业 | 3.新增资质企业13家 | |||
2.存量住房交易网签备案率100% | 2.网签备案率100% |
2.成效与问题分析
(1)成效亮点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024年开工6713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排名全省第1位,有效缓解了新市民住房压力。
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占比100%,远超规划目标,建筑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
老旧小区改造。开工55个小区(含增补41个),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小区改造任务,民生改善突出。
(2)主要问题
房地产投资严重滞后。2024年房地产开发投资仅完成45.54亿元,不足“十四五”规划500亿元目标的10%,需加速项目落地。
保交房工作需要持续发力。剩余未交付的10个保交房项目处置难度较大,需要通过府院联动、白名单、破产等措施进行攻坚。
物业管理覆盖率低。市场化覆盖率仅30%,老旧小区自治管理不足,需完善市场化机制和政策引导。
城市更新支撑不足。城市更新投资全省排名末位,地下管网改造、内涝治理等短板仍需加强。
建筑业竞争力弱。本地龙头企业培育不足(仅新增资质企业13家),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亟待提升。
3.总结
2024年德宏州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绿色建筑等领域超额完成目标,但房地产投资等进度滞后。2025年需聚焦短板,强化政策协同,推动“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发展目标
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充分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围绕“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强化“人、房、地、钱”要素联动,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积极推动建立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持续打响“旅居云南”德宏新品牌,推动旅居与房地产业互促共进。
序号 | 指标类别 | 2025年计划 |
1 | 德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 ≥2510套 |
2 | 德宏州公租房租赁补贴计划 | ≥801户 |
3 | 德宏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 ≥7个(231户) |
4 | 德宏州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 | 20套(其中瑞丽10套,陇川10套) |
三、主要任务
(一)平稳有序供应住房用地
保持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稳定。加强规划引领,深化空间结构布局,土地供应向重点功能区、口岸周边、旅居区域等重点发展空间倾斜,促进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坚持以需定供,通过“房地联动、一地一策”机制,保障供地结构均衡、节奏平稳,提升供地效能。2025年计划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19.55公顷,积极引导保障性住房用地向产业集中区周边布局,明确地块清单,加快供地进度,有力支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
(二)持续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
针对不同收入层次的群体,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县(市)统一适用的配租配售条件和标准,宜配租则配租、宜配售则配售。
有序推进公租房保障工作。优化完善现有公租房、保租房分配管理和租赁补贴发放机制,不断满足城镇住房困难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
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将存量闲置房屋改建(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通过取得集中式房源租赁权发展存房业务,增加高品质租赁房源供给,有效满足旅居、外来务工人员、边民、等各类型新市民和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租住需求。探索通过股权投资或直接购买方式取得存量房产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改造成出租住房,投入长租房市场。因地制宜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指导各县(市)房产交易机构和住房租赁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积极将房源信息纳入省级信息平台,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业务流程标准化。2025年德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2510套,目前已开工2472套,开工率98.49%。
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各县(市)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帮助一大批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实现安居。各县(市)自主决策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加快住房保障轮候库建设,明确保障性住房轮候规则和合理轮候期,并实行常态化申请受理,准确掌握保障对象的具体需求。
(三)更好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围绕“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落实国家和我省取消限购、限售、限价、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限制的政策,调整完善住房标准规范,合理增加空间尺度、提高住房层高,满足部分群众对“大房子”的需求。
严控增量。合理控制商品房用地供应,根据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情况,分类调控新增商品住宅和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严格控制新增住宅供应节奏,各县(市)应当结合当地商品房库存情况,进一步细化商品房预售进度条件,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全过程管理,新建项目原则上应按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审批。
优化存量。坚持以需定购、自主决策的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国家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鼓励对城中村改造安置户采用房票安置或“以购代建”方式安置。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有未售房源用于租赁住房经营。因地制宜推进商办空间多样化发展楼宇经济,推行工业和新兴产业上楼,以租售并举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经营等方式,盘活商办和车位存量。支持政府采用优化土地开发利用条件、促进要素市场流通、收回收购等方式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提高质量。用好用足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导向作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开展第四代建筑试点,鼓励各县(市)结合当地实际,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优化调整房地产项目计容面积、公摊等建筑设计,提高商品住宅得房率。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允许优化调整住房套型结构,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加大供给高品质“好房子”
建设人民满意的好房子。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住建厅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建设标准,鼓励房企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满足刚需型、改善型、旅居型等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积极引导房企参与“好房子”建设,开展项目试点,推动打造不同面积、不同价位的“好房子”样板,通过以点带面建设一批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高品质住宅。
建设绿色生态小区。依托已发布的《云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和《云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管理办法》,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的各环节,充分体现绿色低碳、舒适宜居、安全智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城市生态小区项目,提升住宅小区绿色、低碳、节能和智慧化水平。
(五)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满足租房需求。紧扣旅居、边民、农民工租房需求,增加公寓型、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同时支持长租公寓行业规范发展,加大“一张床、一间房”市场化租赁住房供给力度。引导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长租公寓运营单位,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打造品牌社区,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地图,方便群众获取房源信息。2025年德宏州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801户。
推动租赁市场化。鼓励居民家庭将自有房源,企业将存量房源(包括改造老旧厂房、商办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用于租赁。培育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机构。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租赁时限由各县(市)政府作出明确规定。
(六)有力有序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坚决化解当前突出风险。稳步有序持续打好保交房攻坚战,推动保交房住宅交付。突出重点难点,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各县(市)要抓紧梳理剩余未交付项目情况,明确建设交付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建设交付计划,充分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用好国家土地、司法等一揽子政策工具,完善一楼一策方案,支持在建未交付商品住房建设交付。认真开展已交付项目“回头看”,巩固建设交付质量,加快推进交楼交房交证工作,积极稳妥出清房地产领域风险。
强化房地产风险源头防控。稳步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制度改革。推行购房人付款方式改革,推行在交付时支付全部购房款,也可先支付少量定金,在交付时支付剩余购房款。在全面实行现房销售前,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严格落实房企使用自有资金购地、商品房预售资金、融资资金监管等系列规定。建立健全房地产协同监管机制,严防新建项目新增问题楼盘,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危旧楼房改建
持续推进城中村及危旧楼房改建。推进货币化安置,继续扩大城中村改造规模,特别是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条件比较成熟的项目重点支持。按照“以需定建、以需定改,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和“动必齐、动必快、动必成”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消除风险隐患,改善人居环境。启动危旧楼危旧房改造任务20套,其中瑞丽10套,陇川10套,不断扩大危旧楼房改建政策覆盖范围。
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打造老旧小区改造“升级版”,全面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2025年德宏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个(231户)。显著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重点实施基础类改造,积极推动完善类改造,协调开展提升类改造,积极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现老旧小区改造改出新模式、新机制、新面貌。
(八)大力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重点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精细化转型。聚焦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持续用力推进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2024-2026年),按年度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推动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实现“质价相符”。
推动智慧服务升级。推广“线上点单+线下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小程序整合家政维修、应急响应等服务,同时试点“信用积分”管理,激励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破解老旧小区管理难题,通过政府注资改造基础设施、引入专业物业企业“共联共建”,并建立物业费收支公示制度,确保居民知情权与监督权。
(九)塑造“旅居德宏”品牌,推动住房产业发展
科学谋划德宏旅居房地产业发展布局。贯彻落实《云南省城镇旅居工作实施方案》,以“好地方+好房子”为主题,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持续打响“旅居德宏”新品牌,科学谋划县(市)旅居房地产业发展布局,打造一批总价低、功能齐、户型优、配套全的城镇住房旅居试点项目,储备一批重点项目,整合一批扶持政策,聚合一批重点企业,健全一条生态产业链,谋划一套旅居线路,全面助力打响旅居云南新品牌。
完善旅居产品供给。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发与旅游、养老、度假等相结合的多元化住房产品,完善产品设计和户型功能,更好满足旅居群体需求,满足不同人群的旅居需求,促进住房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住房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策部署
充分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云南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云南省商品房去库存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德宏州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要求,指导各县(市)用好房地产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精准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实行降息、增贷、减税等政策措施,强化州级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协同,推动住房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
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大力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广泛就业群体。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紧盯数据质量提升,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夯实行业发展基础,赋能地方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三)大力实施系列促销活动
认真落实2025年全省商品房精准营和宣传计划,组织做好线上线下房地产交易展示。通过精准营销、以房兴业、租售并举等方式消化商品住宅、商办、车位库存。以“好地方+好房子”为主题,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扎实推进群众购房“高效办成一件事”,坚持“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精简办事环节、办事程序和申报材料。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模式,逐步实现线下“一窗受理”,积极推动线上“一网通办”,不断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
(四)完善房地产融资方式和全过程监管
持续落实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制度,促进更多白名单项目授信审批、融资落地。分类分批推动合规项目“应进尽进”,努力扩大“白名单”覆盖范围,让更多住房开发项目纳入“白名单”适用配套支持政策,促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行,推动项目加快建设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优化准入监管、开发监管、主体监管、资金监管、退出监管、协同监管,完善住房租赁房产中介机构管理,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完善体制机制
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整合办事事项,将购房涉及的多个单事项合并为一个联办事项,减少申请材料和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优化流程、简便程序,实现“放心购、安心购、省心购”。以好房子为导向,构建支持住房品质提升的制度体系,大力发展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优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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