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BIM资讯> BIM新闻

行业新闻 | 巴中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巴中市骨干建筑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admin 浏览:55人 分享
发布于:2025-03-06 07:21

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巴中市骨干建筑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

巴中市骨干建筑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建筑强省和市委、市政府建筑强市决策部署,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的《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省建设工作方案》(川建行规〔2022〕1号)以及《巴中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巴府办规〔2024〕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多方参与、齐抓共管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格局,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对我市骨干建筑企业和建筑行业企业进行培育和鼓励,促进我市建筑企业做大做强,建筑资质整体结构不断优化,着力解决一批制约行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进一步实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遴选30家以上具有一定营收规模、技术实力强、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作为我市骨干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帮扶指导,并从中遴选10家以上推荐为省级骨干建筑企业。力争到2029年,成功培育首家特级资质建筑企业。

二、培育对象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层次、分类别实施骨干建筑企业培育工作。建筑企业可通过社会推荐、自主申报方式申请纳入建筑业企业重点培育名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推荐和培育标准,确定一批骨干建筑企业进行培育。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的,可推荐为省级骨干建筑企业:

1.全市资质等级为特级、一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2.全市年度建筑业产值前5位或年度产值前10位且对外开拓产值占企业年度产值5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3.近2年获得国、省、市级表扬表彰的,对当地建筑业发展具有重大贡献、影响力的建筑业企业。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的,纳入市级骨干建筑企业培育:

1.评选为“四川省建筑业骨干企业”的建筑业企业;

2.全市资质等级为特级、一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3.全市年度建筑业产值前10位或年度产值前20位且对外开拓产值占企业年度产值3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4.全市年度主营收入2亿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5.对当地建筑业发展具有重大贡献、影响力,经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向上推荐的建筑业企业。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县(区)级骨干建筑企业培育:

1.辖区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的专业承包企业以及所有国有建筑企业;

2.辖区年度建筑业产值前10位的建筑业企业或年度产值前20位且对外开拓产值占企业年度产值1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3.辖区年度主营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

4.已取得或计划取得交通、水利、通信、化工等资质且实际主营类别为我市稀有建筑资质类别的建筑业企业;

5.市外企业在本辖区设立独立核算子公司的;

6.近2年获得国、省、市级表扬表彰的;

7.技术人员配备充足、已良性经营1年以上且发展意愿强烈、发展规划明确的;

8.具备科技创新发明、施工工法创新、建筑建材研发能力等方面实力的建筑企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形势,不定期对省级骨干建筑企业推荐标准和市、县(区)培育标准作适当调整。

三、重点培育帮扶主要内容

(一)科技攻关创新方面。利用建筑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具备科研开发、技术创新的予以财政支持;对取得发明专利、科技成果的予以财政奖励。举办建筑产业科技成果推介会,突出质量、性能、特点,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成效。引进推荐一批国内先进工法、先进机械设备得以应用,邀请专家学者来巴指导,共同解决科技攻关创新技术难题。

(二)工程业绩认定方面。建立工程业绩审评会议制度,对通过各项分部工程验收(或结构安全鉴定)但未通过竣工验收且已实际投入使用的、对经济指标和技术指标存在5%以内小微差距、对业绩申报资料非要件缺失等情况的,在工程基本信息和参建单位信息准确的情况下,可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容缺认可。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取得的施工业绩,其实际承担部分竣工验收合格并进入业绩库联合体方式取得的施工后,可作为企业资质申报、参与相关工程项目投标业绩。

(三)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以企业为单位,定期收集职称评定人员名单,分专业类别、职称等级、经营需要制定职称评定花名册和工作计划,并同步推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条件的县(区)应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好建筑产业工人培育工作,新增职称培训专业课程。加强部门工作衔接,设置科学合理考核评价办法,对文化学历不高但实操能力较强的建筑产业工人给予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初定和评审。同步开展“一对一、点对点”职称评定指导服务。

(四)工程结算方面。向社会公布推荐一批责任心强、诚信良好、能力突出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政府投资、政府投资为主、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实施的项目中,会同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部门,从严查处截留挪用工程建设资金、不按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无正当理由不进行验收和结算等情形。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组织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成立维权专班,协调化解工程款支付不到位等诉求。

(五)招标投标方面。会同市目标绩效办监督对3000万元以下依法需要招投标的工程,实行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对设置不合理招标条件的,会同发展改革委及时查处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各地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加大控制价3000万以下的工程项目储备,控制价在3000万以上的项目原则上合理划分标段,扩大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范围。鼓励优先选用具有一定营收规模、技术实力强、信用良好的建筑业企业。

(六)统计入库方面。会同统计部门定期开展统计入库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利用财政补贴,实行统计指导员联络服务机制,将懂经济、知法规、能统计、会预测的复合型人才兼职成为统计入库指导员,提供区域包片统计服务。

(七)依法纳税方面。会同税务部门定期围绕税务执法、税费抵扣等方面定期举办财税业务培训,引导企业正确认知税法、准确理解纳税义务,指导企业避免在纳税过程中出现误解或误操作,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会商税务部门在执行税务稽查活动中,执行“首违不罚”、柔性执法。

(八)对外开拓方面。利用东西部协作有利契机,组织协会、商会、企业赴金华市和建筑业发展较好的城市考察学习市政设施建设、建筑业发展和建筑业特级企业培育等方面先进经验。会商市政府驻外联络处、办事处,向外推介我市骨干企业参与市外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将市外优质项目业务带回巴中进行推介,提升我市建筑企业对外拓展参与度。

(九)人员从业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超龄技术人员和农民工再就业问题,落实引进人才激励政策,助力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组织骨干企业在“毕业季”赴高校校园开展招聘活动,用好用实职称评定、津贴补助等政策措施。

(十)搭建沟通方面。开设企业家座谈日、巴中籍外地企业服务联络机制,搜集发展意见建议,解决合理诉求,对重大事项采取提级办理。严格兑现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奖补。畅通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四、设立表扬表彰制度

充分展示培育成果,强化正面激励,激发全市建筑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依据《巴中市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设立年度优秀建筑企业表扬表彰制度,每年报请市人民政府表扬表彰一批上年度产值贡献突出、成长发展较大、对外开拓优秀、创优夺杯积极、科技和专利创新的建筑业企业、建筑行业服务企业和企业家。具体如下:

(一)优秀骨干模范奖:表扬表彰全市建筑业产值前10名的建筑企业。

(二)成长发展进步奖:表扬表彰建筑资质等级晋升为一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为甲级的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年度产值首次突破2亿元以上的建筑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建筑企业。

(三)对外开拓优秀奖:表扬表彰从市外带回建筑业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建筑企业;市外年度建筑业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的建筑企业。

(四)创优夺杯奖:表扬表彰荣获“鲁班杯”“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天府杯”或省结构优质工程的建筑企业。

(五)科技技术奖:表扬表彰成功申报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发明专利、优秀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成功研发新型建筑建材的建筑企业。

受表扬表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同时评选为“优秀建筑企业家”,骨干成员可评选为“优秀建筑企业经理”。对表现突出,对我市建筑业作出重大贡献的非受表扬表彰企业人员可评选为“建筑业优秀先进个人”。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统计、税务等部门做好建筑企业重点培育实施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做好培育工作和培育成果的跟踪分析。巴中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将定期通报各地培育工作实施情况。

(二)严格工作程序。各地评选培育对象、表扬表彰名单前,要充分遵循“评审—公示—公布”程序,实施精准培育,对做出成绩的企业大力表扬表彰。同时,对连续2年未开展经营活动、技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拒不统计入库、存在偷税漏税,经税务稽查给予处罚等情形的企业,取消其培育和表扬表彰资格。

(三)强化服务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衔接与协调,优化服务,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充分发挥建筑业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协力推进企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宣传力度,营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良好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建筑业的认同和支持。

 

BIM技术是未来的趋势,学习、了解掌握更多BIM前言技术是大势所趋,欢迎更多BIMer加入BIM中文网大家庭(http://www.wanbim.com),一起共同探讨学习BIM技术,了解BIM应用!